為深入貫徹落實《旅行社條例》和《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》的要求,進一步加強我市一日游市場管理,規范一日游經營秩序,提升旅游服務質量,維護游客的合法權益,依據《大連市一日游管理辦法》關于年度備案制度規定,市旅游局于今年3月1日,分別在我市主要媒體和大連旅游政務網上發布公告和通知,啟動了2011年度旅行社一日游業務備案工作。經過審核,全市有90家旅行社經營的7個類型300多條一日游線路產品完成備案。
今年我市在旅行社一日游備案工作中注重加強了以下四個方面工作:
一是突出網上備案服務。今年,市旅游局改進了一日游備案方式,充分發揮旅游政務網的優勢,實行網上備案。各備案旅行社進入大連旅游局質量監管監控系統,在網上填報相關線路產品,上傳市旅游局,由市局組織網上集中審核備案。在操作程序、流程設計上,采用窗口彈出提示式填報方式,旅行社填寫簡潔明了,提高了填報的準確性。網上填報方便了企業,提高了效率,便于與填報人的溝通。市旅游局在一日游備案中,鼓勵企業創新一日游產品線路,農產品采摘、滑雪、溫泉、CS、踏青、狩獵、海島、鄉村游等一日游產品明顯增多。
二是突出線路產品質量保證。在備案準備期,市旅游局組織對近年來旅行社組團頻繁、游客較多、反映良好的一日游線路產品,進行了優化組合。在旅行社網上填報對話框中對一日游產品進行分類,形成了6條精品線路類型供企業選擇。在景區選擇對話框中,篩選170余個景點(景區),并明確標明A級景區的名稱和等級,引導報備旅行社選擇優質產品。在旅行社報備的具體一日游線路產品操作上,明確要求景點(不含自費景點)游覽停留時間總和不低于3個小時,不得把往返行車時間作為游覽時間。嚴格限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和購物活動,要求旅行社不得通過列出超過兩個自費景點由游客自行選擇的方式,變相增加自費景點。購物點不得超過一個,并應在合同中明確名稱和停留時間等信息。為向來連游客充分展示我市精品旅游資源,強調凡涉及“旅順一日游”產品至少應包含一個旅順3A級以上旅游景區(自費景點除外)。
三是突出旅游者權益保障。要求經營一日游業務的旅行社,必須使用由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聯合監制的2009版《大連市一日游合同》。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時,必須寫明游覽景點、停留時間、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、另行付費項目、車輛以及用餐等內容。合同中明確了旅游安全的相關問題,對容易引發糾紛的自費項目和購物安排還特別予以醒目標示,以充分保障消費者利益。要求經營一日游的車輛內部必須安裝供導游員講解使用的音響設備,懸掛統一的“一日游游客須知”及旅游服務質量投訴電話。對涉及游客利益的有關事項做出提示,游客可以據此合理維權、保護自身合法權益。在今年的備案中,對一些行程設計不合理、費用不明確、往年游客投訴多的20多條線路產品進行了嚴格把關,沒有通過審核備案。
四是突出加強檢查監督。今年,對報備經營一日游業務的旅行社重新發放《2011年度大連市旅行社經營一日游業務備案登記證明》,明確標識旅行社名稱、經營許可證號碼和經營地址等信息,并對備案登記證明和報備的一日游產品進行編號管理,強調旅行社必須將備案證明與旅游經營許可一同放置明顯位置,以便游客甄別和執法人員檢查。嚴禁旅行社宣傳或經營未經備案的一日游線路產品,強調旅行社在媒體刊發一日游備案產品廣告或印發宣傳品時,必須注明備案證明編號。集中備案工作結束后新增加的一日游線路產品及經營點,旅行社應及時另行備案。
目前,2011年旅行社一日游備案工作已經圓滿結束。從備案情況看,我市一日游呈現主線游依然火爆,特色游不斷增強,市場前景依然向好的局面。市旅游局提醒來連游客和市民,參加大連一日游活動,一定要選擇已備案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,并簽訂一日游合同,索要合同文本和交費收據。有些沒有合法資質的組織或個人,通過網絡虛假宣傳、散發小傳單小廣告、街頭強拉游客、購買某種物品獎勵等形式,以超低的價格組織一日游。游客參加這些所謂“一日游”,不僅一旦出現糾紛合法權益無法保障,有些實際就是強迫或變相強迫參與購物活動。所以,一定要提高警惕,避免上當受騙。市旅游局將對完成備案的旅行社向社會進行公告,并繼續加大針對一日游市場的檢查力度,嚴肅查處違規違法問題,規范市場秩序,維護游客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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